找人事要合同,长时间不给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按照现行劳动领域的法律规则,只要企业开始实际安排劳动者开展工作,双方的用工关联就已经正式确立,企业必须拿出双方签字盖章的纸质劳动合同给到劳动者手里。不少企业图省事或者出于别的不当考量,签完两份合同全都自己锁在档案柜里,完全不给劳动者留一份,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要求。碰到反复找人事要合同始终得不到回应的情况,可以按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操作。
1、走可溯源的正式告知流程,通过工作端的企业聊天工具、加盖本人签字的电子邮件、带签收回执的邮政特快专递这类能留下完整痕迹的渠道,给企业人事部门和直接管理自身用工的负责人发告知内容,明确给出合理时限要求对方把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交过来,所有发送凭证、对方回复的聊天记录、快递底单全都整理好单独留存,不要随意删除或丢弃。
2、向属地劳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按照现有法律对应的罚则,企业刻意扣留本该给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文本,属地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直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劳动者直接带好整理好的用工相关材料,去日常上班地点所在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诉求,工作人员会对接企业要求其履行交付合同的法定义务。
3、对应产生的实际损失索要补偿,要是因为企业迟迟不给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后续没法正常办理社保跨区域对接、公积金账户转移,或是没法正常申领对应社保待遇产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直接走劳动争议仲裁的正式程序,要求企业全额承担这部分由其违规操作引发的相应赔偿。
日常工作过程中就可以有意识留存好带企业盖章的工作牌、定期导出的考勤打卡截图、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明细、社保缴费的官方记录这类材料,这些内容都能实打实证明你和企业之间的用工关联,后续不管走哪条维权路径,都能省去很多前期举证的麻烦。
当下劳动用工的合规边界正在持续收窄,过往不少企业把扣留劳动合同当成管控劳动者手段的旧操作,早已不符合劳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导向,未来企业合规用工的细化要求会进一步覆盖这类此前被忽视的细节场景,劳动者主动留存用工痕迹的意识提升,也会反向推动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环节逐步走向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