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供的房子财产要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1、婚前供房也就是婚前按揭买房,这种情况下财产的认定得分不同情形来看。要是有一方在结婚前就用个人财产付了房子的首付款,还在银行办了贷款,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一起用共同财产还房贷,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先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通常会把这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那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出的钱,以及这些钱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金额得根据具体的还贷情况和房子增值情况等来确定。
2、要是婚前夫妻双方一起出钱买了房,不管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这房子都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分割的时候,会考虑双方出钱的多少、对房子的贡献大小等方面。
3、要是一方婚前就把房款全部付清了,而且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他(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