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还贷的房子究竟归谁
[律师回复] 1、离婚之后,男方还贷房子的归属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得分不同情况来做判断。
如果房子是男方在结婚之前,用自己个人的钱支付了首付,并且房子也登记在他自己名下,结婚之后是用夫妻一起挣的钱还房贷的。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首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出来结果,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变成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这部分钱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2、要是房子是结婚之后买的,就算只有男方一个人在还房贷,要是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那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俩可以一起商量怎么分割这个房子,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没有过错那一方的原则来判决。
3、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由男方还房贷。要是男方父母明确说了这个房子是只给男方一个人的,那一般就会把房子认定成男方的个人财产;要是没说清楚,那可能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