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人殴打后何时做伤情鉴定是有效的
[律师回复] (一)根据损伤类型确定鉴定时间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做鉴定;以损伤所致并发症为主要依据的,等伤情稳定后鉴定;涉及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特殊情况可依据原发性损伤及并发症先出意见,但要说明可能的后遗症,必要时复检并补充鉴定。
(二)及时报案并按要求鉴定
遭人殴打后要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鉴定机构鉴定,以此保证鉴定的有效和合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