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退休的工残教师,2003工残后始终在领工残保金金,于2014上调为1760元/年,至今已12个年头没再上调了。我查了一下,发现工残上调的是残保金,没提工残保健金,故我的保健金再没上调过。
问题是全国工残人员的后续保护费用都在逐年上调,维独我的没动。
再细想发现在我之前的都纳入工资(社保)发放,要么存档在工伤局得以保障。
对此,我在2014年退休时找到人事科领导汇报当年保健金发放启动时,当年的负责人毛敏做我工作,说区财政有困难,暂把我的保健金由学校发放,待退休时再返回原渠道,纳入工资中由财政发放,可换的新领导仇民成却说根本没这个政策,还怒骂原领导“他懂得个球”。就此,出现今天状况。
[律师回复] 先固定伤残审批、历年发放、退休审批和调资文件。学校无权决定待遇渠道。直接向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伤局书面申请,要求按原渠道纳入养老待遇或工伤基金支付,并补发差额。若拒绝,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原负责人承诺若有书面或证人,可主张信赖保护。别只找学校扯皮。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