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要怎样界定
[律师回复] 1、要确定合同里担保人的责任,得看不同的情况。在担保方式上,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要是合同写明了,只有在欠债人实在还不出钱的时候,才由担保人来还钱,这就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有这样一项权利,在借款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机构仲裁,而且也没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合法的强制执行并发现其仍还不了钱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向债主承担还钱责任。不过,有几种特殊情况是例外的。要是合同里约定担保人和欠债人对于债务要一起负责,那就是连带担保。在连带担保里,如果欠债人到期没还钱,或者出现了合同里约定的其他情况,债主是可以找欠债人还钱,也能让担保人在担保的金额范围内还钱的。
2、关于担保范围,如果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要是合同里没写清楚或者压根没约定,那担保人要对所有的债务负责,像本金、利息、违约金、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还有债主为了收回钱花的各种费用。
3、担保期限也很关键。债主必须在担保期限里,用法律认可的方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在一般担保中,如果债主在担保期限内没去法院起诉欠债人,也没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担保人就不用再承担担保责任了。在连带担保里,要是债主在担保期限内没让担保人还钱,担保人同样不用再负责。
总之,要确定合同内担保人的责任,得把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范围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然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