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的一个工作人员,没有执业律师证,前期与我进行联系,收了案件材料,对案情做出分析,让我产生了对方是律师的错误认知,而且对方面对我律师的称呼,没有否认与纠正,反而利用我的错误认知让我付费,签了一个充满格式条款,挂羊头卖狗肉的法律服务合同,后期没有服务支撑,该员工行为构成民事欺诈吗
[律师回复] 他无证却收材料、分析案情,还默许你叫律师,让你误信后付费签约,通常算民事欺诈。你可留聊天、付款、合同、录音,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退费并赔偿;律所若放任,可一并告。金额大又没服务,可报案追诈骗。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