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事故认定中都担责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1、拿到交警部门出具的正式事故文书后,先对照文书里明确的责任比例,结合各自实际过错的严重程度,敲定后续赔偿的分配基数,这是所有民事赔偿协商或走法律程序时的核心参照标准。现在不少基层交通调处环节都在细化过错量化的细则,后续这类责任比例的判定会更贴合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笼统的责任划分。
2、不同的事故参与主体,赔付的执行逻辑并不统一。要是双方都是机动车,就直接照着敲定的责任比例互相承担对应的赔付金额。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事故,机动车一方的实际赔付占比往往会比纸面的责任比例稍高一些,除非机动车一方能拿出确凿证据,证明事故的发生完全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刻意为之,才能免除这部分额外的赔付倾斜。这种规则的设置本质上是适配现行交通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后续随着代步工具属性的进一步明确,相关的赔付边界还会做出更精细的调整。
3、涉及的赔付项目覆盖治疗产生的各类相关费用,因为误工减少的合法收入等法律明确支持的合理损失,先由车辆交强险的承保方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全额赔付,超出额度的剩余部分,再由事故双方按照之前确定的责任比例各自分担。要是对交警出具的责任划分结果不认可,要注意在拿到文书的三个自然日之内,提交书面的申请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重新核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