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产子是否属于重婚
[律师回复]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在婚内和配偶之外的别人生下孩子,就铁定犯了重婚罪,其实这种普遍认知和现行法律的实际判定标准存在不小偏差。我国刑法中对重婚行为的认定有着非常明确的边界,并不会单凭生育孩子这一个孤立事实就给当事人定罪。
曾经领过合法结婚证的人,又悄悄跑去和第三者走完整的婚姻登记流程,哪怕是用伪造的身份材料蒙混过关拿到结婚证,这种两次婚姻都走官方登记手续的情况,才属于法律层面的重婚,是明确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还有一类常见的事实重婚情况,是本身处于合法婚姻存续状态,没和第三者办新的结婚登记,但对外一直以夫妻相称,周边的亲友、邻居都默认两人是正式夫妻,且保持长时间稳定的共同居住状态,这种公开的类夫妻生活模式,才符合事实重婚的认定要件。
婚外生下孩子这件事,只能证明婚内一方和第三方存在超出正常社交的亲密关系,属于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是后续起诉离婚时法定的婚姻破裂判定依据,无过错方还能据此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但只要不存在重复登记结婚,也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的情节,就不触及刑法层面的重婚罪。相关判定的法律依据来自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