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构成重婚的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法律重婚。若前一段婚姻未解除,又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构成法律重婚。只要完成结婚登记,不管是否同居,重婚即成立。司法实践里,可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档案来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重婚。
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又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没办结婚登记手续。认定事实重婚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对外以夫妻相称,在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中,双方以配偶身份介绍对方,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群众的证人证言是重要证据。另一方面是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双方共同居住、承担家庭生活费用、养育子女等。若双方长时间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能认定为重婚,像共同购置房产、办理共同事务等行为,都能反映这种状态。
在司法程序中,可收集证人证言、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双方聊天记录、共同签署的文件等证据,来认定是否构成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要注意,自诉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而且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认定重婚也以此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