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主体能否是单位
[律师回复] 解析:
侵占罪的实施主体并不包括单位。侵占罪是一项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通过将他人托管的财产、遗忘物或掩埋物擅自视为己有的行为来实现的犯罪形式。具体而言,它涉及到的金额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犯罪者也应当拒绝归还非法所得。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罪行的实施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已经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才能成为侵占罪的实施者。因为单位本身并不具备这种主观意图以及相应的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