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您好
我家住的是职工集资房,购房时,房后是耕地,房前是单位院坝,前后通风早晚透光,早晚有日晒(上午晒房前面,下午晒房后阳台、客厅、主.卧)。当初购房时想着房后是耕地今后不会有建筑遮挡住房的光线,便购买了一楼房屋。
可是住房后面现在被政府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修建商品房,房后商品房距我们的住房窗户仅7.8米左右。严重遮挡了光线,现在的住房下午没有一丝太阳光能照进窗户,而且住房客厅和主卧连光线都很暗,在家里吃饭做事都得开灯。
我家里有2岁小孩,有82岁老人。
在当地自然资源局和城市规划管理局及社区审报都未果。
目前,商品房主体已建完工。施工单位更恶毒,竞在我家住房窗户后建地下车库道
[律师回复] 房后商品房距窗仅7.8米,下午无直射光,客厅主卧昏暗,可依民法典相邻关系主张采光、通风。先固定证据:拍视频、记日照时段、委托测绘做日照分析。再起诉开发商,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或补偿;若规划许可违法,对许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地库出入口侵权一并请求停止侵害。家有老人幼儿,强调生活妨害。行政诉讼期限短,尽快办。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