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效判定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动笔写下来的遗嘱就一定能生效,实际上遗嘱合法有效得同时满足几方面的硬性要求,缺任意一项都可能导致最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违背立遗嘱人的初衷。
先看最核心的实质要求,立遗嘱的人本身得是意识清晰的成年人,能完全自主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那种有认知障碍的老人,或是尚且没满18岁的未成年人,立下的遗嘱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里的所有内容都得是立遗嘱人完全自愿的真实想法,要是被别人哄骗、逼着写下的内容,或是他人伪造出来的遗嘱,还有被私下篡改过的部分,通通不作数。遗嘱的内容也不能和现行法律的强制规定冲突,不能违背社会公认的公序良俗,比如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婚外第三者的这类遗嘱,司法实践中基本都会判定无效。另外遗嘱里不能漏掉特殊保障,得给家里既没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出必要的生活份额,不能完全把这类人排除在遗产分配之外。
不同形式的遗嘱也各有各的生效规矩,民法典里明确了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六种合法遗嘱类型,每一种都不能省略法定流程。自己手写的遗嘱,得全程由本人亲笔写完所有内容,签上本人真名,还得精确标注出立遗嘱的完整年月日。代书、打印这类需要旁人参与的遗嘱,现场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像本身就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是直接和遗产分配有利害关系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他们的近亲属这类相关人员,都不能充当见证人。
要是前后立过好几份内容互相冲突的遗嘱,不会像旧规里那样直接以公证遗嘱为准,直接以最后一份经过确认的合法有效遗嘱作为执行依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