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明债务怎么分担
[律师回复]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不明债务的分担问题常常让人头疼。这时候,咱们得先搞清楚这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俩一起签名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认可了;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但这钱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
要是这不明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得夫妻两人一起还。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担,但夫妻双方也能自己商量着确定一个比例。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去法院,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判。
要是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那通常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得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还。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了。
在处理不明债务的时候,谁要是说这是共同债务,谁就得拿出证据。要是拿不出证据,法院就可能不把它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啊,夫妻离婚时碰到不明债务,双方都要积极收集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这些,这样才能弄清楚债务到底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