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恢复之后是否还可再度恢复执行
[律师回复] (一)当执行程序因特定情形中止后,申请人要密切关注导致中止情形的变化,一旦情况好转符合恢复条件,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应及时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申请。
(二)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情况进行审查,若的确符合恢复执行条件,会裁定再次恢复执行,申请人需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三)恢复执行后若又出现新的阻碍,申请人仍要持续留意阻碍因素的动态,待其消除后,可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