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属地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对于一般合同纠纷,要先明确被告住所地,同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不同争议标的类型确定履行地,如给付货币看接收方所在地等。
(二)保险合同纠纷,可向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票据纠纷,可选择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四)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