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没车的时候买了车位,现在有车了,不让我录车牌,让我给他补齐之前的管理费一个月50?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车位管理费的收取应当以合同约定和实际服务为依据。已经购买的车位产权人,通常应当按车位管理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但如果小区以"未登记车牌"为由要求补缴数年的管理费,需要核实合同和收费依据是否合理。
常见的争议点有几个。第一,收费标准是否有依据:物业应当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大会决议确定车位管理费标准,并公示;没有依据的收费可以拒交并要求公示。第二,是否属于重复收费:小区管理费与车位管理费的内容不同,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费和车位管理费是两套系统,物业不能因为您是业主就强制从小区管理费中收取车位管理费。第三,起算时间:物业费从交房或者合同约定之日起算,欠费期间的举证责任在物业一方,需要其提供收费台账、催缴记录。
还有一种常见情形是车位没有产权登记但有合法使用权、租赁使用的情况,这类情况同样应按合同缴纳使用费。
建议:找出一手的车位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核对收费标准和交房时间;要求物业提供收费依据和台账;对不合理的收费可以先书面异议,协商不成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