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86年准建证的名字是居民身份证,93年的产权证是港澳同胞的,产权怎么分?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类权利,86年准建证记载的申请人、93年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不一致时,不能只凭某一本证直接确权,要结合建房出资、审批材料、户籍和实际占有综合判断归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常随“户”审批,准建证上的名字一般是当时申请建房的户主或家庭成员;93年产权证若记载为港澳同胞,要核实用地证还是房产证、发证机关是否有确权效力。实践中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常以“谁出资、谁建房、谁长期居住”再结合审批文件来认定。双方对权属有争议时,不要自行强占或拆改,可先收集准建证、老户口簿、出资凭证、邻里证言,向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所申请确权调解;调解不成再走民事诉讼。要注意,港澳同胞身份不当然丧失内地宅基地权益,但须符合当时政策。建议尽早整理证据,避免年代久远材料灭失导致举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