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两人死亡)刑事辩护案例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侯X某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主动要求驾驶他人中型货车,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占道行驶,与对向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搭乘人二人死亡、一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侯X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案情。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属于交通肇事致二人死亡的重大事故,量刑起点高,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办案经过
本案由罗冰霜律师团队担任被告人侯X某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梳理卷宗材料、核对事故成因、责任划分、赔偿情况等全部案件事实。
辩护人重点抓住本案核心从轻情节开展辩护: 第一,被告人案发后滞留现场、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第二,本案事故属于多因一果,多名事故当事人均承担次要责任,并非被告人单方全责,应当降低被告人量刑基数; 第三,案发后被告人积极对死者家属、伤者进行赔偿,累计支付赔偿款 17.53 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具备明显酌定从轻情节; 第四,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无任何前科劣迹。
庭审中,辩护人完整、充分向法庭展示全部从轻、减轻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大幅从轻处罚。
三、办案结果
人民法院完全采纳辩护人主要辩护意见,综合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事故多因一果等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在本案造成两人死亡、无证驾驶、主责的从重处罚前提下,成功将刑期压至法定最低起步刑期,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人刑罚,取得极致轻判效果。
四、律师价值
- 精准梳理重大交通肇事案件的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在案件从重处罚因素极多的不利情况下,成功实现底线轻判。
- 明确论证 “多因一果” 事故责任逻辑,弱化被告人单方过错程度,有效降低量刑基准。
- 充分发挥自首、赔偿谅解辩护作用,说服法院在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下,仍给予最低刑期判决。
- 全程高效辩护,规避加重处罚风险,为当事人争取到本案范围内最优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