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五金商贸公司】与【某机械厂】存在长期口头供货合作关系,商贸公司依约向机械厂供应五金产品,双方经正式对账确认欠款金额后,机械厂仍以法定代表人不知情、货物价格过高等理由拒绝支付拖欠货款。一审法院在审理中未完整认定案件事实,未足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导致原告合法债权未能得到充分保护。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任梦律师接受委托,代理上诉人(商贸公司) 承办二审程序。律师在一审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关键证据,包括对账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入库单、机械厂财务人员出具的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证等,完整还原全部交易过程与真实欠款总额;在庭审中有力驳斥机械厂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双方口头合同合法有效,对账函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已入账抵扣,足以证明欠款事实,机械厂抗辩理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任梦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直接改判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机械厂向商贸公司支付全部数十万拖欠货款,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机械厂一方承担。本案实现二审重大逆转,当事人全部债权得以圆满实现。
律师价值
1. 二审错误精准纠正:精准指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之处,补充关键证据重塑案件事实,为二审改判提供坚实支撑。
2. 交易规则熟练适用:熟练运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依法确认口头合同、对账函、增值税发票的合法证明效力,稳固案件法律基础。
3. 庭审抗辩强势有力:针对对方无理抗辩逐一驳斥,坚决维护商事交易诚信与契约精神,展现高度专业的庭审能力。
逆转胜诉挽回损失:在一审不利局面下实现二审完全逆转胜诉,为当事人全额挽回数十万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