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喻**
被告:龚X*
诉讼代理人:尚丹(律师),秦**(实习律师),代表龚X*参加诉讼。
案情摘要:
- 原告喻**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龚X*偿还借款本金70**0元及相应利息。
- 双方于20**年开始同居生活,20**年9月2日,原告转账8**00元给被告,被告于20**年3月30日归还1**00元,原告认为被告尚欠7**00元。
- 被告龚X*辩称,20**年的转账实际是原告偿还此前的信用贷款,并非新的借款,同居期间双方多笔转账均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开支。
审理结果:
-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且同居关系期间的转账往来符合共同生活开支的逻辑,据此驳回原告喻**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