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 原告: 程X*
- 被告: 李X、朱**
-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 熊振钢律师(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
- 案件性质: 继承纠纷
原告诉求
- 对被继承人朱**的遗产依法进行分割
- 诉讼费用由李X、朱**承担
事实与理由
- 程X*和朱**为朱**的亲生父母,李X为其继母
- 朱**于20**年9月22日在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中因事故身亡
- 遗留的银行存款、公积金、养老金、房屋等财产未经协商一致,原告因此起诉
调解结果
1. 朱**中国XX行存款3000元归原告程X*所有。
2. 朱**在XX银行的理财产品份额11***99.05份,其中42***7.64份额归原告
6***11.41份额归被告朱**和李X。
3.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8***4.89元归被告朱**和李X(已领取)。
4. 住房公积金余额45**2.22元归原告程X*。
5. 被告朱**和李X支付原告程X3**9.40元(已当庭兑现)。
6. 双方无其他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