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抚养费纠纷。原告(女方)与被告胡X离婚后,就婚生子的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遂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明确后续抚养费支付标准。
被告胡X委托李春芳律师代为应诉。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抚养费的补付及后续支付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因抚养儿子产生的抚养费50000元,分三期支付——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3年9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若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原告有权就50000元中未履行部分全额申请强制执行。此外,被告自2023年4月起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于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双方凭票据各半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以及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即在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且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前提下,非直接抚养方应承担的抚养费补付义务及持续性支付义务的确定。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调解方式在补付拖欠款与未来长期支付之间建立联动安排。李春芳律师代理被告,通过设置分期付款节奏,一方面将拖欠的50000元抚养费分散至三期支付,缓解被告短期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明确后续每月1500元的长期支付标准及医疗费用分担方式,实现了“一次性解决过往拖欠+明确未来支付规则”的双重目标。同时以“逾期则全部未付款项加速到期”的条款设计,满足原告对履约安全性的关切,促成调解成功。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李春芳律师代理被告,核心策略为以分期付款方案换取原告对总金额的接受及调解结案。通过将50000元拖欠款拆分为三期支付,辅以加速到期条款增强原告信心,同时将后续抚养费标准固定为1500元/月并明确医疗费分担方式,一次性解决所有争议点,避免后续反复诉讼。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
被告支付原告抚养费50000元,分三期付清(2023年6月30日前20000元、9月30日前20000元、12月30日前10000元);
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原告可就未履行部分全额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自2023年4月起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1500元;
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双方凭票据各半负担;
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负担。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抚养费纠纷通过调解高效解决的典型案例。调解协议中设置了“逾期加速到期”条款,既给予被告分期履行的缓冲空间,又为原告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障——一旦被告违约,原告可直接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这种条款设计在抚养费纠纷中具有较强的执行保障功能。该案充分说明:在抚养费纠纷中,通过专业律师设计的“分期+加速到期”调解方案,能够兼顾双方利益,既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来源稳定,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对同类家事纠纷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