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酒馆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和解案——林恒律师巧用行政施压促成和解回款
审理法院: 青岛XX
案情简介:
申请人(原告):索**
被申请人(被告):青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恒,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索**与被申请人青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创业指导服务协议》,加盟“****”酒馆项目并支付了服务费。签约后,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派出的选址老师未发挥实质性作用,且通过查询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发现被申请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法定资质,也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申请人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冷静期”规定提出解约退款,但遭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遂委托林恒律师向青岛XX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办案经过:
本案立案后,林恒律师并未将仲裁作为唯一手段,而是制定了“行政举报+商事仲裁”的双轨策略。他指导当事人向相关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了举报信,详细列举了被申请人未满足“两店一年”法定条件、未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等严重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行为,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在商事仲裁与行政举报的双重压力下,被申请人意识到其经营行为面临的巨大法律风险,主动寻求和解。在林恒律师的专业斡旋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被申请人同意分期向申请人退还服务费。申请人收到第一期款项后,向青岛XX申请撤回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决定终结本案仲裁程序。
律师代理思路:
1. 双轨并行,创造谈判筹码: 林恒律师在提起商事仲裁的同时,果断启动行政举报程序。他精准抓住被申请人“不具备特许人资质”这一致命弱点,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将单纯的合同纠纷升级为可能引发行政处罚的复合危机,为和解谈判创造了极具分量的筹码。
2. 精准施压,直击经营痛点: 律师的举报策略精准地击中了特许人(品牌方)的经营命脉。行政处罚不仅意味着高额罚款,更可能导致品牌信誉扫地、招商停滞,其潜在损失远超本案的仲裁标的。这种“围魏XX”的策略,迫使被申请人从消极应对转为主动求和,彻底扭转了案件态势。
3. 锁定成果,保障执行效力: 在达成和解后,林恒律师并未止步于一纸协议,而是将“收到首付款后再撤诉”作为和解的核心条件之一。这一策略从根本上保障了和解结果的履行,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难题,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安全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