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故意伤害致死类刑事案件|衡水耿浩南律师精准划分共犯主次责任,厘清伤害与死亡因果关系,全面挖掘从轻情节,成功推翻高额量刑建议,大幅降低当事人刑期。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耿浩南律师 在线
河北宇川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1145
    服务人数
  • 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共犯主次责任,梳理因果关系与全部从轻情节,推翻公诉机关高额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大幅减轻处罚。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日晚间,两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聚餐饮酒期间发生口角冲突,二人共同徒手击打被害人头面部、胸背部,造成被害人双侧鼻骨、上颌骨额突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被殴打后情绪激动,送医抢救次日因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外伤、争执、饮酒为死亡诱发因素。一名被告人曾有故意伤害前科,二人案发后未逃离现场,后续家属分别向被害人家属赔付15万元、60万元,总计75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为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办案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梳理全案证据,区分两名被告人在共同殴打行为中的行为力度、参与程度,梳理监控、证人笔录、法医鉴定等材料,区分轻伤伤情与被害人心脏病死亡的因果关联;针对前科、自首认定、赔偿谅解、主从犯划分等量刑情节提交完整辩护意见,指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过重,申请法院下调刑期。其中一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认定自首,另一被告人认定从犯。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全部核心辩护观点,认定二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区分主从犯、结合自首、全额赔偿谅解、诱因致死等情节减轻处罚,未采纳公诉机关十年至十三年量刑建议;主犯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从犯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实现刑期大幅降低。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耿浩南律师
耿浩南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耿浩南律师
5.0分服务:1145人执业:4年
耿浩南律师
11311202****8796 执业认证
  • 河北宇川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纠纷 知识产权
  • 桃城区人民西路69号富恒广场3幢6区6层
耿浩南律师,河北宇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衡水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
  • 187 3288 4995
  • 1873288499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