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A 先生作为实际施工人,与 B 先生、C 先生发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存在工程款拖欠未付。案件立案受理后,各方没有直接开庭审理,先经过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三方达成完整调解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我方代理实际施工人 A 先生参与调解及司法确认程序。
调解协议核心内容
- B 先生于2027 年 2 月 1 日前向 A 先生支付工程款 42665.50 元;如 B 先生没有按期足额履行,需要额外支付违约金 3000 元。A 先生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未付工程款加上全部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C 先生对 B 先生的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A 先生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A 先生与 B 先生就本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法院审查后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确认该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要点
- 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单纯人民调解协议书仅属于民事合同,对方不付钱不能直接强制执行。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之后,和判决书、调解书具备同等强制执行效力,不用再重新起诉。
- 设置逾期违约条款,逾期直接加付违约金,一并可执行调解中约定逾期付款直接产生违约金,并且明确:一旦逾期,工程款本金 + 违约金可以一并申请强制执行,给付款方施加履约压力,约束对方按期打款。
- 增加第三方连带责任,多重主体保障回款本案追加 C 先生承担连带责任,相当于多一个还款义务人。到期拿不到钱,申请人可以选择向 B、C 任意一方或者同时两方申请强制执行,增大回款保障。
- 明确一次性了结全部纠纷,避免后续再起争端协议写明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余争议,防止后续就工程量、结算、增项等问题再次发生诉讼。
- 司法确认需要全部当事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程序,必须全部纠纷当事人共同到法院申请。如果有一方拒不配合,则无法走司法确认,需要回归正常开庭诉讼。
处理结果
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义务人到期不履行,权利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