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 AXX骑行过程中与 B 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 AXX严重脊柱骨折受伤。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 AXX多次住院、门诊复查,产生大额医疗费,遗留腰部功能受损。因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巨大,侵权方 B 某无保险,个人赔付能力有限,前期私下协商完全陷入僵局。伤者 AXX不熟悉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不清楚可以主张哪些项目、赔偿标准如何计算,遂委托本人作为诉讼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二、办案难点
- 事故为非机动车之间相撞,被告没有交强险、商业险,全部赔偿需要侵权人个人承担,执行风险较高,若直接判决,后续可能面临执行不到位问题。
- 伤者伤情复杂,多处棘突、横突骨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还需要举证被扶养人身份关系,每一项证据缺失都会直接减少赔偿金额。
- 同等责任,损失需要按责任比例划分,被告抗辩多项赔偿项目标准过高,对伤残、三期结论持保留意见。
- 被告经济条件一般,无法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款,一次性赔付方案谈不拢;若单纯同意分期,又担心被告后续逾期不付钱,当事人拿不到钱。
三、律师代理工作
(一)证据梳理与固定
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整归集全部证据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全部住院病案、出院记录、历次门诊病历、CT 影像报告、全部医疗收费票据;指导当事人补充调取村委会亲属关系证明,落实被扶养人主体证据,补齐全套证据链,避免开庭证据缺失败诉风险。
(二)启动司法鉴定,夯实索赔基础
向受理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申请对伤情与交通事故因果关系、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意见:伤者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误工期 150 日,护理期 45 日,营养期 60 日,伤情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索赔提供关键专业依据。
(三)依法核算赔偿,变更诉讼请求
依据浙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损失,按照同等责任划分,扣减被告已垫付金额,计算出法定应赔金额,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明确诉讼请求金额,把全部法定赔偿项目纳入诉讼范围。
(四)诉讼策略研判,制定调解方案
考虑被告无保险、履行能力有限,如果强硬等待判决,即便拿到胜诉判决书,后续会面临漫长强制执行,存在回款不确定风险。结合当事人意愿,确定 “调解优先,但是必须设置强力违约条款兜底” 的办案思路:
- 和我方当事人充分沟通,释明判决、调解各自利弊,确认当事人心理预期;
- 和承办法官充分沟通,通过法院组织背对背调解,向被告及代理律师释明法定赔偿依据、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考量被告现实经济状况,协商分期付款方案;
- 重点谈判违约加速到期条款:约定一旦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未付,原告有权直接按照原始诉讼总金额(扣除已经收到的部分)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以此制约被告,规避分期带来的回款风险,保障我方当事人权益,该条款最终写入民事调解主文。
四、案件处理结果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正式民事调解书:
- 被告合计赔偿 AXX交通事故损失 100000 元,采取分期方式履行;约定首期付款时间,后续每月固定日期支付固定金额直至全部付清,明确收款账户信息。
- 一旦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全部剩余债务视为立即到期,原告可以按照起诉主张的总赔偿金额,扣除已经收到款项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双方就本次事故再无其他纠葛,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