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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定责,助受害农民工快速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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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泉荣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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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厘清用工关系与分包链条,精准锁定直接用工方汤某某为赔偿责任主体,避免当事人向偿付能力较弱的公司追索无果。通过专业举证(伤残鉴定、误工期评定)及高效沟通,促成调解结案,为受伤农民工在较短时间内争取到5万元赔偿款,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原告: 严XX,男,汉族,住四川省某县某镇某村某社某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 王丽娟,甘肃泉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酒泉XX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某路某号。

法定代表人: 曹XX,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 玉门XX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XX。

法定代表人: 张X,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 汤XX,男,汉族,住四川省某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

原告严XX与三被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汤XX赔偿原告晏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于2025年10月29日前支付10,000元(已履行),剩余40,000元于2026年5月1日前付清;

二、被告酒泉XX公司、被告玉门XX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29元,由原告严XX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1970-01-01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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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娟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甘肃泉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包含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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