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 AXX于夜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城区道路行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 156mg/100ml,随后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司法鉴定检测显示,被告人 AXX血液乙醇含量达 17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侦查阶段 AXX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被告人 AXX委托我担任其刑事辩护人。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及时会见被告人,安抚当事人心理,向其释X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规则以及不同处理结果对个人工作生活带来的影响。
辩护人细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对查获经过、呼气检测、血样提取流程、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核心证据逐一核对,确认本案定罪证据完备。本案血液乙醇数值较高,存在被判处拘役实刑的风险。 辩护工作主要聚焦量刑争取:一方面引导当事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另一方面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充分说明当事人坦白悔罪等从宽情节,结合当事人个人实际情况,沟通协商量刑,推动确定缓刑的量刑建议。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签字,固定量刑方案,做好庭审各项准备。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及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被告人 AX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