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我和哥哥两个人共同承包的土地,现在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我是承包方代表,确权本上也没用儿子的名字?
[律师回复] 你好,98年我和哥哥两个人共同承包的土地,99年我哥哥去世,现在土地确权证发下来了,我是承包方代表,我哥名字后面标注了已故,我哥哥还有两个儿子,儿子没有地,儿子户口也迁出本村了,确权本上也没用儿子的名字,我想问一下,现在我哥的这块儿地是我说了算还是他两个儿子说了算,谢谢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需要考虑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承包方式主要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承包方式,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
其次,关于继承问题,法律上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必须是与承包人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如果承包人去世,其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决于他们是否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在您的具体情况下,您和您的哥哥共同承包的土地,在您哥哥去世后,原则上您作为承包方代表继续管理该土地。然而,您哥哥的两个儿子由于户口已迁出本村,不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他们在法律上可能不具备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格。
最后,尽管您在法律上可能有较大的决定权,但在实践中,为了避免家庭纠纷,建议与您哥哥的儿子们进行沟通,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以获得更为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您作为承包方代表有较大的决定权,但仍需考虑家庭内部的沟通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