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材料需要准备几份?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材料的准备份数一般如下:
? 仲裁申请书:通常正本1份,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比如有1个被申请人,一般准备2份;有2个被申请人,准备3份等。也有一些地区要求递交仲裁委2份,申请人留存1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4份,递交仲裁委3份,申请人留存1份。
? 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等。
? 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如果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还需提交相关执业资格证复印件等。
? 证据材料:一般需提交证据正本1套,并按照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提供副本。
? 被申请人及第三人相关材料:被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注册资料等1份;有第三人的,按被申请人类型提供第三人“资质信息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