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自建房补偿谈判律师
徐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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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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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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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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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2024年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有哪些,廉租房对象: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经适房对象: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公租房对象: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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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4是什么
在南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法定条件是,在南宁市区没有自主住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宁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对于申请人的要求是,属于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或者是两人以上家庭,最关键就是在南宁户籍,且户籍在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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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2024是什么?
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经济确实非常的困难,并且是符合当地的一些具体的条件,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各个地方的公租房的生命条件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从总体上来说的话,原则必须是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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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税标准是多少
适用税目、税率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出售价,是指个人出售自有房屋获得的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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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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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自建房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十年前的违建现在拆迁了来强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在决定强制性拆除违章建筑物前,公告送达给相关责任人一份强制拆迁通知书,详尽地告诉他们自己享有哪些权益以及应该履行哪些责任。若相关责任人对该违章建筑物的判定结果表示质疑,他们有权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如若在法定的期限内并未采取行动或自行拆除,那么人民政府将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在第二次通知后仍未能如期履行,则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律图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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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给邻居建房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国家许可准许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自主选择合法且有偿地拆除原本所拥有的乡村宅基地,并且大力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效地挖掘、盘活及利用闲置的乡村宅基地与闲置的房屋。基于此,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农村宅基地确实具有出让与买卖的可能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其本质上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一种福利待遇,而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公民个人而言,他们并不具备宅基地的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因此,农村土地宅基地的转让与出售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进行,禁止向外村居民进行转让或出售,否则,这种转让或出售将被视为无效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律图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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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法规明确指出,在乡村地区的镇办企业以及当地居民进行住宅建设时,有权合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前文所述的乡镇企业用地与村民住宅用地两大类外,还涵盖了公益事业用地这一重要范畴。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具备如同国有土地那般的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资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律图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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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国有证自建房注意事项和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在农村地区申请建造房屋所需履行的程序如下:首先由建房当事人自行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并将其提交至所在村庄的委员会处进行评审和盖章确认;其次,经过镇级行政机构的初步审查与公示后,县级政府会对此类申请材料予以审批通过;紧接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相应的许可证书;随后,镇政府将对已完成建设的房屋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并向验收合格者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最后,建房当事人需再次提出申请,请求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手续,待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即可领取到属于自己的房产所有权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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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金高速扩建嵊州段拆迁补偿
[律师回复]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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