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农村山地补偿谈判律师
朱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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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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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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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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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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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高级会计师退休有补贴吗
目前,高级会计师退休是没有额外补贴待遇的,在前几年的多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中,各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对涉及包含高级会计师在内的高级职称有所倾斜,现在已经起的预期的效果,但是并没有规定退休时给予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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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广西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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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于农村居民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可以依法将其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进行了转让之后,该农村居民就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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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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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农村山地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村民公山能卖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农村地区,林地及土地并不允许自由进行交易活动,因为这被视为违法行为。实际上,土地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并明令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非法买卖土地资源。然而,也有相关法规明确指出,土地的使用权益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转让。此外,在城市市区内的土地,其所有权均为国家所有。而对于农村以及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根据法律规定应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之外,其余部分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至于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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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户土地允许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在考虑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遵循以下特定条件:首先,转让人必须具备拥有两套或更多农村住房的资格;其次,该转让应发生在相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再者,受让人须无自己名下的住房和相应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的相关规定;此外,转让行为需经过集体组织的批准与同意;最后,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进行转让,其所附带的土地权利也应随房屋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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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村房屋建设,有人受伤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当农民朋友们在农村地区展开房屋建造施工时,如若出现工人意外坠落受伤的情况,他们有权向雇主提起诉讼索取赔偿。然而,若为非雇佣关系范围内的第三方导致的此类事故发生,受害工人亦可请求雇主提供相应赔偿,或者直接寻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但需注意,雇主在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仍保留向第三方追回损失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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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设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在申请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时,除了必须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之外,还需要积极配合开户行进行必要的辅助审核程序,特别是要提供与该建设项目对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次,为了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申请人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版本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话,还需要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办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此外,为了配合银行对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诸如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提供受益人信息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并且签署《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相关文件。最后,在申请开户的过程中,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个人名章。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八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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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下买卖房子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私人房产交易如若具备相应条件,便可视为合法行为。对于这类交易而言,其有效性取决于诸多因素。作为首要条件,首先应确保涉及其买卖的农村房屋是经合法审批的建筑物。其次,房屋买卖双方必须均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在此之前未拥有任何其他形式的住房所有权。最后,该房屋买卖还需得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方可生效。若上述条件得不到满足,那么这桩农村房屋交易即无法获得法律承认,合同也将被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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