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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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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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广西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广西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新构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文娱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此可知,广西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最主要的是持有该地区的农村居民户口,还有居住地得在农村村组并且家庭承包土地,家庭成员平均年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标准,满足上述条件后才能申请广西农村低保。个人申请后经过初审,然后审核,最后审批了才能享受广西农村低保的待遇,对于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则会书面通知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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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2018年广西农村的低保标准是多少可以申请的
[律师回复] 那么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低保呢
1.一个家庭中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失去了生活来源,这个可以申请;
2.在农村居住,但是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不具备劳动赚钱的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这样的可以申请;
3.光荣复原的军人会回农村,因为伤病和其他原因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是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的可以申请;
4.老人、儿童的赡养人和抚养人本身生活就比较困难,这样的也可以申请。老人申请低保从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通知来看,2018年开始,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具体如下:
1、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每年369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5元和302元;
2、全省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年6248元和4391元,分别比上年提高249元和224元;
3、一次性临时救助最高标准提高到10000元。2018年农村低保的标准将会继续有所提升农村低保是应该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但是这低保也不是说可以完全照顾到全部必要的群众的,究竟它是僧多粥少,在这一方面,各地当局还必要完满农村低保的制度,及时的去更新低保户的信息,把收入好转的低保家庭退出,让还没有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以入上低保,享受到低保政策。2018年国家特地出台了新政策,下面这几类人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
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
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
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
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这样的人也将领取不到农村低保。
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也不能领取到低保。
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也不能再领取低保。
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10、经查证或者举报,属于本村的“关系户”,“人情户”的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你好,最近听别人说广西取消农村户口了,是真的吗?关于农村户口取消是好事还是坏事呢?来个人给我解除一下疑惑吧?谢谢!
[律师回复] 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口限制的取消并不难,但是
我国城市户口都附带着福利,这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社会保障。在能够落户城镇的居民就能够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以及可以享有租住廉价房屋的权利,因此,在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后,在这些社会保障方面都能够同等对待以前的农业户口者,那将意义非常重大。
他表示,不能因为有了这样的户籍制度改革,而将城乡二元体制之间的差别变为城市的一种内部区别。“对于户口限制的放宽,应该尽量简化手续。”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户籍制度的背后是与之挂钩的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等,而目前我国城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相差较大。“取消农业户口,也要防止一些地方跃进式发展,单纯‘逼农民进城上楼’。”
林亦府等专家认为,更应该考虑农村人在城市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教育培训、工作机会、社会帮扶等问题。只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体制机制健全了,城镇化、农民变市民过程才会进行得更顺畅。
是否把农村户口迁出,还需要各位农村朋友根据自身情况来定。
您好,这是我对广西取消农村户口的看法,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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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老家在农村,听说是有宅基地在那边,所以请问下广西农村宅基地确权的详情,谢谢了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没有有效期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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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确权完成之后,地并不随房走。并且子女继承宅基地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宅基地,子女都能继承父母的。比如这3种情况下宅基地无法继承!
1、如果你没有和父母一起共同生活,属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你不得申请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因为这样会损害其他继承人员的利益。
2、父母属于村里的集体成员,并且宅基地进行了确权,而你却是农转非的情况,这个时候你无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3、如果宅基地闲置在那里,并且上面的房屋也年久失修,无人管理。宅基地主人的子女,也不得继承这类宅基地。
大伙一定要清楚,宅基地并不是你想继承就能继承的,得符合条件才可以。尤其是现在不少农村,进行了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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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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