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牵涉到
定金的法律限定有下:《
合同法》、《保证法》、《保证法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其中有几条相信
购房者很受用,一起看看:
①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由未能订立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限定处置,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由放弃买下此房屋,不来签订
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商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义务,应当两倍返还定金。
②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两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③ 如果买卖两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增加协议内容难以达到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