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命
赔偿金,也称丧命赔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意外丧命的,由相关职责人按照肯定的标允予以死者亲属的肯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丧命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意外的严重后果,应当予以赔偿。丧命赔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不能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丧命赔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亲属的生活,抚慰死者亲属所遭到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亲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车祸丧命赔偿金计量准则依据的法律
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丧命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2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准则,按二十年计量。但六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8项丧命赔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量,赔偿二十年。对七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少计2年,但赔偿年限最低众多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