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在工地上班,你们之间的
纠纷属于
劳务合同关系;
2、
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
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
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对方
拖欠你
劳动报酬的行为,显然属于
违约行为;
5、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你
拖欠工资;
6、如对方拒不支付,
诉讼解决,待判决后,
申请强制执行;
7、实践中,
农民工讨薪比较部门管理比较混乱,你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找相应的部门: 如果你们是
劳动关系的,拖欠工资可以去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不了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们是在工地上班,且工地有报建,那么此时你们需要找住房建设管理局投诉处理,协调不了可以去
法院起诉; 如果你们给私人建筑干活,那么你们可以找当地街道办调解,调解不成去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