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
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
离异,并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
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合意,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可即可解除夫妻关系的
离婚方式。在
婚姻法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
登记离婚,指必须由
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双方的
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我国《婚姻法》将协议离婚表述为
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
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是
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目前我国的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条例》规范,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属于行政登记管理程序。需要说明的是,现实中某些
离婚夫妻存在这样的误解,即认为双方只要签署了
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双方的离婚协议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登记后才发生
法律效力,这道
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2、
起诉离婚在理论上又称为裁
判离婚,指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由法院以裁判的方式决定是否准许的离婚方式。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
双方同意离婚但就
财产分割问题及子女
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先行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本人认为协议离婚更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