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咨询的是
职务侵占罪相关问题;
2.A想通过入伙形式借用你的公司一起经营店铺,3-7月份的货款全部转入了A私人账户,之后不知所踪。A属于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行为,根据《
刑法》第271条,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3.因涉及金额较大,你可以
报警要求追究A的
刑事责任并追回损失的财产;
4.同时,根据《
合伙企业法》第68条,
合伙人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因此,你可要求A返还财产。对方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职务侵占罪属于
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
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