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起诉状,人
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
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
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
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
受害人及
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
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或者
伤残的证明;
(6)被
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
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
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
身份证复印件或者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