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5、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6、
商标、
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7、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8、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对于刑事
自诉案件的
诉讼费标准在司法机关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当事人在进行自诉案件的
诉讼时,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交纳
诉讼费,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