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已三个月,首付已付,已经网签,贷款在审核办理中,现在因个人原因想退房,首付能退则退,不能退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里是要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请问如何处理?
另当时置业顾问说有70年产权,结果签完合同才发现只有57年了。觉得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
[律师回复] 算违约。因为各个银行对于房贷审核标准不同,所以你那种情况应该是银行审核认为你的贷款风险较大所以叫你要首付百分之三十的!现在你可以先等等..按你的情况已经付了百分之二十的款项,还是可以在其他银行办到的..如果运气真的背的话那只能再交百分之十了,或是你可以和开发商协调,当时是他们承诺了所以你才买的(不过希望不大,必竟无书面证明)另外有一个折中的方法,就是万一其他的都是要你付百分之三十的首付的话那你去办几家银行的信用卡,用信用卡付余下的百分之十,然后慢慢还信用卡的钱了)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