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人身
侵权损害的
赔偿范围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
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
医疗费用不足、
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