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先明确事故的责任比例,然后计算出事故总的
赔偿数额,再根据责任比例,计算出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具体的计算基数,以《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赔偿项目: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