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是
立案后五日内送达诉状副本,
传票一般会同时送达,如果不是
简易程序,则有一个月的
举证期限,实践中一般都会定在送达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很少超过两个月以上才开庭的。
2、第一次开庭后,如果案情不复杂,双方不申请延期,则不再开庭,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3、判决下来送达给双方后,有个十五天的
上诉期,如没人上诉,
判决生效,超过判决确定的履行时间被告未履行的,可
申请强制执行。
4、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整个审限要求是在六个月内完成,当然很复杂的案件可延长审限。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审结
5、如被告下落不明,则时间得拖得长一些,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传票,及判决下来后公告送达
判决书,都分别有两个月
公告期,四个月的公告期不含在审限里。综合一下,简单的案件,被告能找到,案件一般能在两个月内判决并生效,如需公告,一般在六个月内能审结。复杂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