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
协议离婚时就
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变更或者撤销。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
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消除瑕疵的机会。所以,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诉请人
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2.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注意以下两点:(1)当事人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2)只有有
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当事人的
诉讼请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3.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当事人即可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