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
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交纳,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其办理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从正面来看,必须针对于: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
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需要逮捕但是
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不能再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担忧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持有有效处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有可能逃避侦查的。而
累犯、犯罪集团的
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