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违法处罚一般有二种情景:一种民警在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当场作出的
处罚决定书;另一种是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在未接受处理之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并由执法单位做出处罚决定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才会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是网上自动计算生成,滞纳金实行封顶,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100%。
值得提醒和注意的是,许多当事人都会在驾驶证一个周期快满前去处理交通违法,虽然交通违法处理了,但罚款没有交,这就还不算处理完毕。
也就是说,如果罚款超过这个记分周期后才去交纳,那所记的分值将会转到下一周期。比如,如去处理的驾驶证是2011年2月27日,本人在2月26日处理了三个交通违法,被记11分;按规定在2月27日零时所记分数清零,但由于驾驶人有事未当日交纳罚款,2月28日才缴,所记11分就不会被清,而转到新的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