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具
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
借款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
放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合同回执寄返,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表和邮储账号、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
偿还贷款:贷款受理部门提出
贷款申请,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根据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审核材料,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