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因
民事纠纷而引起的
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
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
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
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
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如果造成
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
伤害罪,要
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根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